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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規定的方法烘爐,會使耐火材料開裂、變形、塌落,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煮爐不符合要求,會使蒸汽品質惡化,產生汽水共騰,腐蝕管件等零部件,危害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影響鍋...



不按規定的方法烘爐,會使耐火材料開裂、變形、塌落,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煮爐不符合要求,會使蒸汽品質惡化,產生汽水共騰,腐蝕管件等零部件,危害鍋爐安全經濟運行,影響鍋爐使用壽命!
鍋爐各零部件安裝完畢經檢查和試運轉后,證實各部件有安全啟動的條件即可開始烘爐和煮爐。
㈠烘爐
因鍋爐只有前后煙箱部分有耐火層,且在澆筑后只要有足夠的養護期,烘爐就可按實際爐體潮濕程度縮短或減免。
小型蒸汽壓力鍋爐
a) 基本安全知識:
1. 鍋爐房管理及操作人員應熟悉消防及其他安全知識。承壓鍋爐的操作人員應經培訓取得司爐工操作證才允許上崗。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2. 常壓鍋爐嚴禁堵通大氣孔或切斷通大氣功能的管道,鍋爐不得帶壓運行;
3. 嚴禁在鍋爐水位低于規定值,或鍋爐出現明顯異常,或鍋爐出現故障而未排除,或出現影響鍋爐安全運行的其它情況時開機運行;
4. 嚴禁鍋爐處于手動控制時無人監管;
5. 嚴禁在有結冰可能時,鍋爐貯水;
6. 鍋爐發生超溫、超高或超低水位采取措施而無法解決時應立即停爐;鍋爐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水位計)應始終保持良好狀態,一旦出現故障必須立即排除,嚴禁在其失靈或不正常時繼續運行;
7. 鍋爐一般情況下每班應排污一次,排污應在較高水位時進行,排污量一般控制在蒸發量的3~5%左右。
a) 緊急情況處理:
鍋爐運行中當鍋爐與供熱系統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爐:
1、水溫或壓力急劇上升失去控制,常壓熱水鍋爐在當地氣壓下汽化時,真空鍋爐不能維持真空時;
2、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失效時;
3、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全部失效時;
4、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或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水位仍繼續下降時;
5、其他異常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時。
根據各種情況找出原因,解決問題后再重新啟動運行。
小型蒸汽壓力鍋爐
鍋爐使用前的檢查:
(一)給水系統及水處理檢查
1、檢查自動給水裝置的各部件,并確認各部件無異常達到正常運行條件。
2.、將給水泵的空氣孔打開排出空氣,給水泵的開關位置處于手動并檢查電機的回轉方向是否正確。
3、將給水泵進出口的閥門全部開啟。
4、檢查鍋爐給水閥或電動給水閥開啟情況。
5、檢查水位計,并觀察考克是否靈活通暢。
6、沖洗水位計,并觀察考克排水后,關閉考克后,水位能否恢復正常。如有異?,F象,立即檢查系統及考克有否堵塞。
7、檢查自動給水系統的止回閥,截止閥等各閥是否正確開啟或關閉。
8、離子交換設備、除氧設備及加設備應無泄漏、堵塞具備運行條件。
a) 正常使用:
1. 調試合格后,可投入正式運行,向鍋爐供水應符合1576“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
2. 在正常使用中電熱元件及電控部分出現故障而停爐時,按“故障處理”檢查原因,予以解決,仍不能解決時,通報公司解決;
3. 正常使用中應注意水位、壓力、溫度,使之處于正常狀態;
4. 啟動運行時,待鍋爐水溫接近設定溫度時,再啟動水泵;
5. 在運行中,出現停電事故,恢復供電后須重新啟動;
6. 正常使用中,須進行必要的經常保養,真空鍋爐應保持其真空度,真空度失控時應停機檢查,正常后再投入運行;
7. 長期停止使用時,須切斷電源。鍋爐可進行濕法保養和干法保養;
① 干法保養:
停爐后將鍋爐水排凈,將內部污垢清除沖洗干凈,待爐內干燥后,將10~30毫克大小的塊狀石灰用盤裝好(用氧化鈣純度大于50%生石灰),放置鍋爐筒內。生石灰重量為鍋內容積每立方米3公斤計算,將所有門孔、閥門關閉。每月檢查一次,發現生石灰碎成粉狀,即需要更換,鍋爐重新運行時,將其全部取出。
② 濕法保養:
停爐后放凈爐水,清除內部污垢,沖洗干凈,重新注滿堿性防腐液(PH值在10~12的水)。將水加熱排除水中氣體,關閉所有門、孔及閥門。此法氣候寒冷地區不可采用。
鍋爐系統設計概況
鍋爐及其系統的設計符合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鍋爐爐膛結構設計合理,與設計燃料品種相適應,保證安全、穩定、高效燃燒。受熱面布置合理,選取合理經濟的煙氣流速,減小煙氣側的阻力。合理設置檢修們(孔),便于受熱面清灰、清垢、保養和維修。當對流受熱面易集灰時,應當設置清灰裝置。鍋爐門(孔)、應當采用密封結構,保證鍋爐漏風系統在設計要求之內。
鍋爐房系統設計時應當在保證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水、電、自用熱以及其它消耗,促進熱能回收和梯級利用。鍋爐房設備布置時應當盡量減少管道、煙風道的長度及其彎頭數量,從而減少流動阻力。一次風道宜采用圓形結構,并考慮其膨脹及其吊掛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