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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印發2020年燃煤(油、柴、氣)鍋爐窯爐電能替代項目實施計劃(第二批次)的通知,詳情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關于印發...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印發2020年燃煤(油、柴、氣)鍋爐窯爐電能替代項目實施計劃(第二批次)的通知,詳情如下: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關于印發2020年燃煤(油、柴、氣)鍋爐窯爐電能替代項目實施計劃(第二批次)的通知(川發改能源〔2020〕291號)
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辦):
現將《2020年燃煤(油、柴、氣)鍋爐窯爐電能替代項目實施計劃(第二批次)》印發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嚴格組織按照實施計劃推進項目實施,建立工作臺賬,細化工作方案,全力推動,確保項目實施計劃順利完成。
二、項目業主在建設完成后,向所在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申請項目驗收。市(州)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辦)在接收企業用戶書面申請10個工作日內,組織經濟和信息化局等相關部門和電網企業共同到現場對電能替代項目完成情況進行驗收。驗收通過后,將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進行確認。確認后方可進入電力市場電能替代交易用戶名單,并享受電能替代電價優惠政策。
三、國網供區參與項目驗收的電網企業為當地的國家電網公司。非國網供區參與項目驗收的電網企業為當地供電主體和國家電網公司。
四、各地要繼續加大宣傳推廣力度,不斷總結經驗。每季度末將實施計劃推進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
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四川省能源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