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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的經濟運行說明鍋爐在安裝及運行期間應注意以下各點:(1)鍋爐給水及爐水的檢測鍋爐的給水和爐水水質應符合GB,操作機構及一次儀表靈敏可靠,基礎施工具體情況按當地土質而定。導熱油電鍋爐河南銀辰鍋爐有限公司燒熱水的電鍋爐其原理如下圖:(二)燃燒調節的自動控制1、位式燃燒調節調節方式是根據蒸汽壓力實行分段調節,一般分為兩段燃燒控制和三段燃燒控制。當鍋爐點火運行初始或鍋爐蒸汽壓力達到運行上限壓力值而停止...
導熱油電鍋爐河南銀辰鍋爐有限公司燒熱水的電鍋爐其原理如下圖:(二)燃燒調節的自動控制1、位式燃燒調節調節方式是根據蒸汽壓力實行分段調節,一般分為兩段燃燒控制和三段燃燒控制。當鍋爐點火運行初始或鍋爐蒸汽壓力達到運行上限壓力值而停止燃燒后,又回到下限恢復工作值時,首先點燃一個噴嘴、即一段燃燒,其設計負荷為30%燃燒量,冷爐運行時,一段火燃燒,鍋爐啟動后則可切入到二段燃燒。當鍋爐燃燒達到滿負荷運行、而汽壓不斷上升,達到額定上限工作壓力值90~95%。則自動切回到一段燃燒。如壓力繼續上升達到上限工作壓力時則燃燒器停止燃燒,蒸汽壓力降低。如燃燒負荷跟不上用汽負荷,則壓力下降,達到二段燃燒切換壓力值時、又自動切到二段燃燒。這樣周而復始來完成燃燒負荷的調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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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修理季修理保養中的項目逐一實施之外,還應做好下列項目●打開鍋爐的前后煙箱門,檢查密封墊片及煙垢,以決定是否更換c)考克或閥的泄漏過多,pH(25℃)。和清理,同時檢修澆注的耐火混凝土和密封石棉墊(繩);●燃燒機的維修和保養請參照燃燒機安裝使用說明書;●檢查鍋爐及管道的腐蝕情況;●檢查電機、電器、線路的絕緣情況;●檢查儀表指示的正確性。3.鍋爐保養鍋爐停爐時間較長時,必須進行保養,以防止鍋爐受熱面的腐蝕,其保養方法一般分為干法和濕法保護:●干法保護鍋爐停爐后放完爐水,將內部污垢清洗干凈,用小火烘干,烘干時打開人孔門排出水汽,然后將直徑10-30mm的塊狀生石灰(CaO)按2~3kg/m3計算,或用無水氯化鈣(CaCl2粒徑10~15mm)按1~2kg/m3計算,裝于搪瓷盆內,然后將鍋筒關嚴,以后每三個月檢查一次,若干燥劑已經失效,應予以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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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位顯示設置有:板式水位計兩只和水位控制器各一只,,,用來準確的檢測和控制鍋爐水位,是確保鍋爐安全運行的重要安全裝置。標準配置型:標準型控制系統的配置除了包含上述基本配置型的功能之外,還參照NB/T47034-2013《工業鍋爐技術條件》中的檢測、監控要求進行了相關配置,使檢測與監控項目更加全面。通常情況,,下出廠配置為基本型控制系統。標準型的配置或其它特殊要求的配置形式,僅在用戶特別提出后方才提供。
導熱油電鍋爐河南銀辰鍋爐有限公司燒熱水的電鍋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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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停爐1、正常停爐:停止燃燒,排放蒸汽,直到蒸汽發生器內壓力下降到零為止。2、緊急停爐,遇到下列情況應立即停止蒸汽發生器的運行:(1)、鍋爐壓力上升不停,超過高允許工作壓力,安全閥已排汽但氣壓仍繼,,續上升。(2)、蒸汽發生器水位降低到水位計低邊緣,水泵已工作但還看不到水位。(3)、蒸汽發生器水位已上升到水位計高可見邊緣上,經放水仍不能見到水位。
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后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并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于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余地;
4 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5 應位于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于減少煙塵、有害氣體、噪聲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總體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該季節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于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獨立的建筑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采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筑物、構筑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獨立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筑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宜采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筑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筑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及有關標準規定,并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筑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筑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