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性能特點: WNS型鍋爐具有以下優點: 1、本系列鍋爐整體出廠,運輸安裝方便。 2、鍋爐采用波紋爐膽及螺紋煙管,換熱效果好,且利于膨脹。 3、燃燒設備采用進口燃燒器,可實現全自...
性能特點:
WNS型鍋爐具有以下優點:
1、本系列鍋爐整體出廠,運輸安裝方便。
2、鍋爐采用波紋爐膽及螺紋煙管,換熱效果好,且利于膨脹。
3、燃燒設備采用進口燃燒器,可實現全自動化控制燃燒。
4、鍋爐設有自動給水、水位及超壓報警等裝置,可以安全有效地運行。
5、鍋爐設有冷凝器,可以有效降低尾部煙氣溫度,提高鍋爐運行熱效率。
汽水系統:自來水通過水處理設備,硬度由6mol/L降至0.03mol/L,送至儲水箱,然后通過給水系統送到冷凝器加熱,溫度達45℃,進入儲水箱,通過給水泵進入爐內,經過加熱飽和蒸汽溫度達到193℃,由主汽閥進入分氣缸,然后至用戶。
燃燒系統:燃氣系統直接通過燃氣管道送至燃燒機進行燃燒;燃油系統先儲存在儲油罐中,然后通過泵送至日用油箱,再送至燃燒器進行燃燒。
煙風系統:燃料在燃燒室內經過燃燒生成高溫煙氣,經燃燒室到達回燃室,充分燃燒后經過第一對流管束到前煙箱,在前煙箱回轉通過第二對流管束達到后煙箱,形成三回程。然后經過冷凝器換熱以后經由煙囪排向大氣。
電鍋爐不出熱水
鍋爐水處理全自動化可以不用專職水處理工。
全自動鍋爐都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
依據:《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G0001-2012
8.1.3 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鍋爐安全管理人員、鍋爐運行操作人員和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持證上崗,按章作業。
B級及以下全自動鍋爐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但是應當建立定期巡回檢查制度。
a) 正常使用:
1. 調試合格后,可投入正式運行,向鍋爐供水應符合GB1576“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
2. 在正常使用中電熱元件及電控部分出現故障而停爐時,按“故障處理”檢查原因,予以解決,仍不能解決時,通報公司解決;
3. 正常使用中應注意水位、壓力、溫度,使之處于正常狀態;
4. 啟動運行時,待鍋爐水溫接近設定溫度時,再啟動水泵;
5. 在運行中,出現停電事故,恢復供電后須重新啟動;
6. 正常使用中,須進行必要的經常保養,真空鍋爐應保持其真空度,真空度失控時應停機檢查,正常后再投入運行;
7. 長期停止使用時,須切斷電源。鍋爐可進行濕法保養和干法保養;
① 干法保養:
停爐后將鍋爐水排凈,將內部污垢清除沖洗干凈,待爐內干燥后,將10~30毫克大小的塊狀石灰用盤裝好(用氧化鈣純度大于50%生石灰),放置鍋爐筒內。生石灰重量為鍋內容積每立方米3公斤計算,將所有門孔、閥門關閉。每月檢查一次,發現生石灰碎成粉狀,即需要更換,鍋爐重新運行時,將其全部取出。
② 濕法保養:
停爐后放凈爐水,清除內部污垢,沖洗干凈,重新注滿堿性防腐液(PH值在10~12的水)。將水加熱排除水中氣體,關閉所有門、孔及閥門。此法氣候寒冷地區不可采用。
電鍋爐不出熱水
特別注意事項:
1).操作鍋爐的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操作證。
2).鍋爐安裝必須經專業的安裝公司并取得使用許可證。
3).鍋爐在準備使用前,必須先單機試運行及詳細了解鍋爐的特性及操作使用說明書(含配套設備的獨立說明書)。
4).安裝、使用、維修、保養等必須按國家相應的規定進行。
5).在未對設備的使用全部了解清楚的情況下,應向我公司先電話咨詢了解清楚。
6).鍋爐設備在運行時必須有專人值守;
鍋爐房設計規范GB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后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并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于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余地;
4 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5 應位于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于減少煙塵、有害氣體、噪聲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總體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該季節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于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獨立的建筑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采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筑物、構筑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獨立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筑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宜采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筑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筑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最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GB50028及有關標準規定,并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最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筑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筑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
冷凝器的安裝
、冷凝器系組件出廠,安裝前應檢查冷凝器管進出煙口法蘭螺栓孔是否分別與鍋爐及煙囪接管匹配(石棉編繩);2
3、冷凝器為非承壓設備,嚴禁承壓使用。
a) 緊急情況處理:
鍋爐運行中當鍋爐與供熱系統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立即停爐:
1、水溫或壓力急劇上升失去控制,常壓熱水鍋爐在當地氣壓下汽化時,真空鍋爐不能維持真空時;
2、循環泵或補給水泵失效時;
3、壓力表、安全閥等安全附件全部失效時;
4、鍋爐元件損壞,危及運行人員安全或不斷給鍋爐補水,鍋爐水位仍繼續下降時;
5、其他異常情況,且超過安全運行允許時。
根據各種情況找出原因,解決問題后再重新啟動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