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摘要:
鍋爐使用前的檢查: (一)給水系統及水處理檢查 1、檢查自動給水裝置的各部件,并確認各部件無異常達到正常運行條件。 2.、將給水泵的空氣孔打開排出空氣,給水泵的開關位置處...
鍋爐使用前的檢查:
(一)給水系統及水處理檢查
1、檢查自動給水裝置的各部件,并確認各部件無異常達到正常運行條件。
2.、將給水泵的空氣孔打開排出空氣,給水泵的開關位置處于手動并檢查電機的回轉方向是否正確。
3、將給水泵進出口的閥門全部開啟。
4、檢查鍋爐給水閥或電動給水閥開啟情況。
5、檢查水位計,并觀察考克是否靈活通暢。
6、沖洗水位計,并觀察考克排水后,關閉考克后,水位能否恢復正常。如有異常現象,立即檢查系統及考克有否堵塞。
7、檢查自動給水系統的止回閥,截止閥等各閥是否正確開啟或關閉。
8、離子交換設備、除氧設備及加藥設備應無泄漏、堵塞具備運行條件。
燃氣供暖鍋爐型號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建立能效考核、獎懲工作機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積極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安排進行定期能效測試,對不符合節能要求的應當及時進行整改。
4、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對鍋爐及其系統所包括的設備、儀表、裝置、管道和閥門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時應當及時處理并且記錄。
5、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對鍋爐及其系統的能效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和監測。重點檢查和檢測的項目,包括鍋爐使用燃料與設計燃料的符合性,燃料消耗量,介質出口溫度和壓力,鍋爐補給水量和補給水溫度,排煙溫度,爐墻表面溫度,以及系統有無跑、冒、滴、漏等情況。
6、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加強能源檢測、計量與統計工作。有條件的工業鍋爐使用單位應當定期對鍋爐及其系統運行能效進行評價,評價方法參照TSG G0003《工業鍋爐能效與評價規則》。
7、鍋爐使用單位每兩年應當對在用鍋爐進行一次定期能效測試,測試工作宜結合鍋爐外部檢驗,由國家質檢總局確定的能效測試機構進行。
根據電氣規范和鍋爐額定功率,配置足夠容量的三相四線制380V/150Hz(±10%)的電源;2. 2
根據隨機接線圖連接電纜線,務必連接正確牢固;電控柜與鍋爐本體之間應設置有電纜溝或橋架,以便接線。連接電纜應選用25mm以上銅線。
燃氣供暖鍋爐型號
設備驗收的注意事項:開箱時要選擇合適的開箱工具,不要用力過猛,以免損壞箱內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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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大件在卸車時,如需要吊車起吊就位時,應考慮起重設備的起吊能力(按有關規定)。<span style="" mso-spacerun:"yes";font-family:宋體;line-height:150%;"="">
a) 日常檢查與維護:
電熱鍋爐采取全自動控制運行方式,無需專人值守(手動時則需專人值守),但應派一名熟練操作員定期對系統進行巡視檢查,以維持系統的正常、合理運行,巡視檢查應注意以下幾方面:
1、檢查電控柜各元器件導線接點是否可靠,有無松動和異常發熱現象,及時分析原因并采取得適當措施;
2、檢查各閥門、管路、電熱管組密封處是否有滲漏水現象,并及時采取措施排除;
3、檢查電機、水泵、交流接觸器聲音是否正常,及時分析原因和排除故障;
4、檢查進、出水溫度及壓力是否正常,工作電流、電壓是否正常,超溫、超壓、缺水保護等是否處于正常有效工作狀態;
1、檢查接地線是否良好、牢靠,以保證設備人身安全;
2、巡視人員對每次巡檢做好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