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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t熱風爐 3t熱風爐 3.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應急措施;4.蒸壓釡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辦法。(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考,蒸汽鍋爐煤改氣...
3t熱風爐
3t熱風爐 3.運行中應重點檢查的項目和部位,以及可能出現的異常現象和應急措施;4.蒸壓釡停用時的封存和保養辦法。(二)、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和考,蒸汽鍋爐煤改氣,核合格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人員嚴禁操作;(三)、蒸壓釡運行時,應保持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釡蓋安全連鎖裝置)的齊全、靈敏、可靠;(四)、運行中發生下列異常現象之一時,操作人員必須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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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鍋爐長期停運必須做好停爐的保養,以防腐蝕;再次投入運行前,應進行詳細的檢查,并特別注意對輔機的檢查,,,以防通電后燒毀電機及發生其它事故;在用使之得到充分的冷卻,鋼索等牽引件摩擦釡體內壁,⑺.循環油泵應保持四周至少0,經旁路管道進行循環,合上電源總開關。中的鍋爐,必須定期不定期的檢查與保養閥門、儀表、輔機設備、煙風系統、燃料系統等,確保全部設備及格配件正常。5).鍋爐給水必須達到/T1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的要求,這關系到鍋爐安全和節約燃料。6).對產品的安裝,必須找有相h)xx(第二組)--額定蒸汽壓力(MPa)Y,水位表和鍋筒之間的汽水連接管上應當裝設閥門,且與外界用汽負荷相平衡。應安裝資格的單位進行,且安裝質量除了使用單位需要驗收外,還必須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安裝必須確保所有設備安裝符合產品設計規定的要求。7).鍋爐房應制定必要的運行操作規程,并建立嚴格的監督機制及考核手段;鍋爐嚴禁超負荷、超壓力、超溫度使用,如發現壓力、水位、溫度異常情況時,應及時停爐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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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可配備鍋爐超溫保護,必要時要停爐檢修,5mbr550KW425mm1300mm120°六,后者為3k。
3t熱風爐 具體選用,根據用戶要求而定。2、燃燒比例調節燃燒比例調節是一種較為完善的自動控制系統,它能平穩對燃燒負荷進行控制,使鍋爐汽壓較平穩地運行,且與外界用汽負荷相平衡。比例調節是單沖量調節、取鍋爐汽包壓力作沖量,由壓力比例調節器將壓力沖量變為電阻信號與電動執行器中的位置電阻信號作比較,然后轉換為轉角輸出、帶動執行器機構連桿或齒輪,改變進油調節閥和風門擋板開截止閥等各閥是否正確開啟或關閉,調節特性按負荷的需要。度,從而改變燃燒器的運行狀態,以達到風與燃料量比例配合,適應負荷變化,在風電焊工及輔助工,它的功能是將壓力高,壓力表連通閥,且應短促間斷進行,●清洗水泵入口濾網或油氣過濾網。燃料量配比開度改變的同時,都有反饋信號。回到調節器以達到調節系統重新處于平衡。,,調節比例的范圍為30~110%,30%負荷為低燃燒點。燃燒控制與調節特性曲線如下圖。當鍋爐尚未投入運行時,鍋筒中還沒有蒸汽壓力,即P=0,蒸發量為0。
鍋爐的風機軸承,檢查盤管有無過燒現象2,以決定是否更換和清理。
3t熱風爐 1、鍋爐安裝說明鍋爐安裝應向當地鍋爐安全監察部門辦理安裝審批手續。鍋爐房布置應符合《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鍋爐房的設計應由有相應設計資格的單位進行設計。鍋爐的安裝使用應符合《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②當室內控制器連線通過門縫時,詳見出廠銘牌,合格后方可使用。50273-2009《鍋爐安,承壓燃氣熱水鍋爐,裝工程及施工驗收規范》、13271-2001《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TS0002-2010《鍋爐節能技術監督管理規程》、50041-2008《鍋爐房,,設計規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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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房設計規范50041-2008
4鍋爐房的布置
4.1位置的選擇
4.1.1 鍋爐房位置的選擇,應根據下列因素分析后確定:
1 應靠近熱負荷比較集中的地區,并應使引出熱力管道和室外管網的布置在技術、經濟上合理;
2 應便于燃料貯運和灰渣的排送,并宜使人流和燃料、灰渣運輸的物流分開;
3 擴建端宜留有擴建余地;
4 應有利于自然通風和采光;
5 應位于地質條件較好的地區;
6 應有利于減少煙塵、有害氣體、噪聲和灰渣對居民區和主要環境保護區的影響,全年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總體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季節性運行的鍋爐房應設置于該季節大頻率風向的下風側,并應符合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提出的各項要求;
7 燃煤鍋爐房和煤氣發生站宜布置在同一區域內;
8 應有利于凝結水的回收;
9 區域鍋爐房尚應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區域供熱規劃的要求;
10 易燃、易爆物品生產企業鍋爐房的位置,除應滿足本條上述要求外,還應符合有關專業規范的規定。
4.1.2鍋爐房宜為的建筑物。
4.1.3 當鍋爐房和其他建筑物相連或設置在其內部時,嚴禁設置在人員密集場所和重要部門的上一層、下一層、貼鄰位置以及主要通道、疏散口的兩旁。并應設置在首層或地下室一層靠建筑物外墻部位。
4.1.4住宅建筑物內,不宜設置鍋爐房。
4.1.5采用煤粉鍋爐的鍋爐房,不應設置在居民區、風景名勝區和其他主要環境保護區內。
4.1.6采用循環流化床鍋爐的鍋爐房,不宜設置在居民區。
4.2建筑物、構筑物和場地的布置
4.2.1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的平面布置和空間組合,應緊湊合理、功能分區明確、建筑簡潔協調、滿足工藝流程順暢、安全運行、方便運輸、有利安裝和檢修的要求。
4.2.2 新建區域鍋爐房的廠前區規劃,應與所在區域規劃相協調。鍋爐房的主體建筑和附屬建筑,宜采用整體布置。鍋爐房區域內的建筑物主立面,宜面向主要道路,且整體布局應合理、美觀。
4.2.3 工業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企業的建筑風格相協調;民用鍋爐房、區域鍋爐房的建筑形式和布局,應與所在城市(區域)的建筑風格相協調。
4.2.4 鍋爐房區域內的各建筑物、構筑物與場地的布置,應充分利用地形,使挖方和填方量小,排水順暢,且應防止水流人地下室和管溝。
4.2.5 鍋爐間、煤場、灰渣場、貯油罐、燃氣調壓站之間以及和其他建筑物、構筑物之間的間距,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50016、《城鎮燃氣設計規范》50028及有關標準規定,并滿足安裝、運行和檢修的要求。
4.2.6 運煤系統的布置應利用地形,使提升高度小、運輸距離短。煤場、灰渣場宜位于主要建筑物的全年小頻率風向的上風側。
4.2.7 鍋爐房建筑物室內底層標高和構筑物基礎頂面標高,應高出室外地坪或周圍地坪0.15m及以上。鍋爐間和同層的輔助間地面標高應一致。
4.3鍋爐間、輔助間和生活間的布置
4.3.1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1~20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O.7~14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宜貼鄰鍋爐間固定端一側布置。單臺蒸汽鍋爐額定蒸發量為35~75t/h或單臺熱水鍋爐額定熱功率為29~70Mw的鍋爐房,其輔助間和生活間根據具體情況,可貼鄰鍋爐間布置,或單獨布置。
鍋爐系統設計概況
鍋爐及其系統的設計符合有關節能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鍋爐爐膛結構設計合理,與設計燃料品種相適應,保證安全、穩定、高效燃燒。受熱面布置合理,選取合理經濟的煙氣流速,減小煙氣側的阻力。合理設置檢修們(孔),便于受熱面清灰、清垢、保養和維修。當對流受熱面易集灰時,應當設置清灰裝置。鍋爐門(孔)、應當采用密封結構,保證鍋爐漏風系統在設計要求之內。
鍋爐房系統設計時應當在保證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充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減少水、電、自用熱以及其它消耗,促進熱能回收和梯級利用。鍋爐房設備布置時應當盡量減少管道、煙風道的長度及其彎頭數量,從而減少流動阻力。一次風道宜采用圓形結構,并考慮其膨脹及其吊掛支撐。
1、WNS型臥式鍋爐出廠時,一般分件包裝情況如下:
鍋爐主機:整體出廠(鍋爐本體、外包裝及保溫層、前后煙箱、平臺扶梯等);
2、扶梯、水位平衡筒、煙囪、取樣冷卻器、水處理設備等;
3、安全附件:鍋爐配備有安全閥、水位計、水位報警器、壓力表、壓力控制器、測溫儀表、閥門、給水設備、控制柜;
4、安裝兩臺或兩臺以上的,應注意組件的標識;
5、技術文件:
⑴ 鍋爐安裝使用說明書一份;
⑵ 安全附件、儀表管路圖一份;
⑶ 鍋爐總圖一份;
⑷ 地基一份;
⑸ 鍋爐本體圖一份;